删帖,一门生意的死亡
优采云 发布时间: 2019-12-10 16:00
“收人钱财,与人破财”,这句简短却都思维明晰的俗话,足以表述一众公关公司的工作特点。但是今天,它又有了法律风险。
王辉似乎没有察觉到危险,他一次次讲述自己的行为,疑惑道:“何罪之有啊?”
事实摆在眼前,在他起诉甲方——三胞品牌管理*敏*感*词*时,对方反将一军,让他作为了刑案中的*敏*感*词*嫌疑人。
民案变刑案,他的遭受,也引发了公关市场内部的一场波澜。
一开始,王辉得知上海的前富豪袁亚非时,对方是有求于他的。
2018年夏天,袁亚非控制的三胞集团资金紧张,债权人提出了办理保全。与此同时,网络下产生了相关词条:“三胞倒闭了吗”“三胞欠债xx亿”等等。
企业顾及颜面,在日常能宣传运营,危机中能处理消极信息。至少不能在用户搜索企业时,一眼看到的,全是企业的负面信息。
王辉做的就是这种生意。他在2016年成立了杭州云吧传媒技术*敏*感*词*(下称云吧公司),官网宣称,可以“全方位解决您的网络舆情和舆论管控方案”。
根据宣传,云吧公司表示,它“与政府机构、大中小企业大成(应为“达成”)战略合作关系,随时了解媒体的写作方向,建立公司与舆论的交流平台”。另一方面,它的资源是“与中国100多家主流舆论皆有深度合作”。
创业其实,王辉是某央级媒体的工作职员,据他所说,他专业作的正是和舆论监控设备相关的工作。
三胞集团找*敏*感*词*来,希望清理搜索页面中的负面关键词。王辉接了起来。
根据双方合同,这项工作要价颇高。协议中,云吧公司罗列了35个关键词,包括了PC端和移动端。关键词具体分为搜索框下拉词、相关搜索词跟“其他人都在搜”三类。
然而关键词也能升级,协议承诺,云吧的处理工作量暂为50条,每条收费3.5万元。不难算出,如果协议执行完成,仅仅负面处理一项,云吧将获利175万元。
根据王辉所说,他的谋求方法很简单,想要消除某个词条,就向百度投诉这个词条,找到她的理亏之处,并维权它侵权。例如,针对倒闭类的词条,王辉表明,三胞集团在事实上没有倒闭,因此相关词条可能导致歧义,或者误解用户,据此向百度投诉、要求处理。侵犯别人权益的词条,在被维权后,平台方通常能审批并给予处理。
王辉形容,这一情形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“我觉得不是*敏*感*词*,但是声张一家公司的正规权益,我认为没有问题啊。”
他介绍说,百度是最规范的,在向她投诉过后,过几天就会反馈结果,如“你反馈的内容,违法部分未处理”。
但是,处理是处理了,至于是将词条删除或者屏蔽,“我们是不知道的”,王辉说。
在签署条款后,王辉向百度提交了4次投诉,每次却有反馈。2018年8月13日,云吧公司得到回复称:“您的反馈根据相关司法要求跟维权规则未作处理。请您细心等待平台生效。”
接着,云吧公司公告三胞集团方面称,词条优化现在成功。
这么简单?对。
王辉坚称,他的优化方法,“只有这个(反馈)途径,没有别的”。
(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*敏*感*词*发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,云吧公司称自己所从事的只是信息删除服务,而是利用正当手段向百度公司反馈后由百度方删除)
仅仅单击几次投诉按钮,就能签上百万合同,反而让各方怀疑。王辉说,他在警局做案子时,*敏*感*词*也讨论了三遍:“你采取了什么方法?”他答复了三次:反馈、反馈、反馈。
三胞集团感到自己被坑了。答辩状中,三胞集团直接写道:“云吧公司的情形没有产生预期的成效,网帖删了再来,来了又删,没有尽头,三胞品牌管理*敏*感*词*感觉被坑时曾指出暂停删帖”。
王辉收到了公告,是一封来自三胞集团员工的信件,但他并没有停止服务。他觉得,一封信件通知,不足以抹去合同的效力。他选择再次履行合同,最终提升了55个负面关键词。
可是,除了最初的一笔30万元汇款,王辉没有获得任何收入。他后来将三胞集团诉至法庭,主张三胞品牌管理*敏*感*词*给付295万元等。
没想到的是,对方反指他的情形涉及非法经营罪,合同是无效协议。
三胞集团在答辩状中写到,云吧公司单方面地履行协议,是“为了赚取高额服务收费,达到无限制的坑钱目的”,本身也有违法的。
三胞集团的主张受到了力挺。7月17日,一审开庭重审云吧起诉,将*敏*感*词*移送至了*敏*感*词*。王辉方面见状,提出上诉并能够离开股权,但一审开庭裁定认为,因非法诉讼*敏*感*词*,不能撤诉。
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*敏*感*词*民事裁定书显示,
一审开庭重审了云吧公司的控告,将*敏*感*词*移送到了*敏*感*词*
钱没讨去,自己竟然似乎身陷囹圄。
王辉无法接受:“(三胞集团)这么小的财产,我们就收了一两百万,有哪些原因呢?这不就是农夫与狗的故事吗?”
王辉提供的“服务”,确实是很少了,但任何公关公司能作的也不多。
在甲方市场有10年工作经验的付洋,对此的感受一致。他推荐,想要清空负面网帖的话,公司是先找对应的论坛,同样是维权反馈。有的系统不能惹麻烦,如此就删掉一批,剩下的其它帖子,很多公司就选择不了了之。
回到王辉的案子,真的如他所说,只是利用投诉来“优化”的话,三胞集团完全可以自己作。甲方的意愿是,在投诉无效后,仍需要清空一些帖子,才会找到乙方,也就是王辉们。
只是效果仍然通常。付洋介绍,乙方可作的工作,是一个个地去找发帖人,假设一个话题,在天涯论坛有300个帖,在公众号有30个,在微博有50个帖,乙方又能一个一个地联系。
从事过乙方岗位的一名公关人员坦言:“忙死了——要到听每个人写的内容,看那里是侵权的、有误的,并搜集信息,指出真正的状况是如何的。动辄能研究几百上千份的资料,最后又分门别类地,提交到申诉平台或者个人。”
材料正确估计就这几个,人的特点都有千百种。乙方公关人员爆料说,有的人挺好说话,一喊删就删了,有的则死鸭子嘴硬,需要骂更短的时间。在公关这方的一通操作后,帖子都清空一批,剩下一批。
付洋介绍,这仍没完,假如需要妥协的话,就该发*敏*感*词*函了,但她的重点也是指责。“真正打官司的经常。”付洋表示,*敏*感*词*函都应对不了的,绝大部分就不了了之了。
听起来,公司跟公关却很强势。付洋表示,确实十分,“好时代过去了,以后就会越来越难”。
他所说的“好时代”,是在2013年9月以前。彼时,想要删除一个帖子,多的是任何方式,例如用黑客机制,无需任何人和系统的鼓励,就能将帖子删掉。
阿里巴巴一名知名安全员工介绍,从科技下讲,黑客删帖的门槛并不高。“比如自媒体,一般发帖人的帐号,就是可以删帖的。如果是小媒体以及论坛,那就是管理员的账号只能删帖,黑客如何黑到账户上去。”
除了黑账户,还可以黑进数据库,这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有了删除权限。
用暴力破解管理员密码的方法,就无法黑进账户。要黑进数据库,就很轻松了,“比如sql注入,xss,命令执行”,基本全部的黑客软件又能做到。
曾有一则报道称,26岁的湖北人余某,只有初中*敏*感*词*,但热爱电脑技术,他从2011年开始收钱删帖,仅仅四年间,购买了当地房子,获利780万元。
黑客技术仍只有“底层路线”,毕竟她指控违法。公关以及一条“上层路线”,找到官网系统下有权删帖的人,请他删帖,并承诺好处。
曾经,它们都是公关业内通行的一套潜规则。但在2013年9月,“两高”颁布了相关法律理解,有偿删帖被认定为非法经营,相关行业进入了地下。从哪开始,甲方也好,乙方也好,但凡有成本观念的企业,都不会签订以删帖为关键词的合同了。
可是,删帖的需求没有消失。两个行业逐渐被“污染”:舆情监测和搜索优化。
付洋介绍,在他提出删帖的以后,2013年后就不再有人直接花钱了。“他们能说,要购买的是人们的舆论服务,钱还是拿来卖舆情监控软件的。”当然,双方又了解,真正入手的是删帖服务。
在付洋看来,那个低价格卖来的硬件,除了成为一层伪装,没啥小的意义。
查询云吧公司企业信息后提示,
其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中也包括“网络舆情监测与数据处理软件”
另一个被污染的产业,叫搜索引擎优化(SEO)。它本身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工作,本是提出在内容复杂的搜索页面中,提高员工企业的排名跟位置。令人哭笑不得的是,它在公关业界被扭曲成另一个意思:让搜索结果很厉害。
要厉害,就要让“不漂亮的”压下来。
两者的差别源于,原本的搜索优化,是想提高用户网站的排名,通过设计使目标群体更容易看到。而扭曲后的搜索优化,只是想打扮好员工企业在网上的“颜面”,是否真正、是否贴近用户供给,概不在考虑中。
把黑产变成灰产,本质里也有一种洗白。五年来,公关公司们做的虽说顺利。
转折点是今年11月,陆续公布的两起*敏*感*词*,让公关业界意识到了新的成本。王辉的*敏*感*词*是其中之一。
另一起*敏*感*词*公布于11月初,审判法庭是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*敏*感*词*。
*敏*感*词*对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情形的公司跟个人以非法经营罪进行了审理:5家在上海的公关公司,以及其相关负责人等,分别被判刑赔偿30万元至450万元,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这起*敏*感*词*中,吴秋敏、何伟是一对妻子,他们是“删帖中介”,往上负责与公关公司对接,往下了解着其它中介跟删帖人员。他们获罪,并不令人意外。
奇怪的是,5家北京的公关公司及其负责人,为什么没想避免风险?
公关公司的避免方法之一,就是将链条无限拉长。它在曩昔被说明是有用的。
毕竟,根据过去的罚则,真正得到惩罚的,只是违法删帖的人。根据判决书,在吴秋敏夫妇后来,还有许多环环相扣的“删帖中介”,他们只在网络联络,互不认识,就是为了把风险层层下放,并让所谓删帖的人很难找见。
然而,本案的一大突破便是,处罚的除了是有偿删帖行为,还比如有偿删帖服务情形。因此,整个链条的上下游被一网打尽。
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*敏*感*词*对这次*敏*感*词*的个别结论(图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)
另一个令公关业内意外的是,在本案中,公关人员等看到,删除的内容中,确实有很多是不实传言、虚假信息跟网络欺诈。这一点,主审法官也认同。
针对不实信息,公关人员等说明,他们利用合法平台(投诉、反馈)删除了一大部分,不需要将此部份归入非法所得。用王辉的表述:“替一家公司声张它的非法权益,何罪之有啊?”
可是,他们的主张没被信任。主审法官王绍军在接受外媒专访时说:“虽然本案中删除的信息太多是网络欺诈信息,但原告单位、被告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从事有偿删帖服务,其情形扰乱了信息网络服务行业监管秩序。”
对公关公司来说,又一个自我厌弃的表述失去了效力。从此,即便收到甲方委托,用合法平台到维权、反馈,也能被认定为“有偿删帖”。
更隐晦的方法——搜索优化,也行不通了。荆州*敏*感*词*接受外媒专访时特地强调,通过制作、置顶一些正面信息,用技术手段刷量,使得负面传言下沉的手段,被视为“变相删帖”。
很显然,如果这次法律实践的方法在全球铺陈开来,公关市场都将被“黑产”的阴影笼罩。
问题出在哪里?在“大数据+法律”领域创业的前*敏*感*词*梅林分析后看到,此次发生的新危机,并没有超过2013年司法解释的界定。
从司法解释的定义看,非法删帖构成非法经营罪有三个条件:1.违反国家要求;2.以营利为动机;3.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。“2和3很容易被注意到,1可能被当做套话跳过了,但她是最关键的”。
根据工信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*敏*感*词*》第四条规定:“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审批机制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审批机制。未获得核准以及已履行审批*敏*感*词*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”
国务院发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*敏*感*词*》第四条内容
也就是说,声张客户的权益,不能成为公关投诉的原因。——前提是资质,比如*敏*感*词*申诉或发函,就完全是合法的。
同样的,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向监管部门注册申请“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”。
证好不好拿是一说,但如今的状况是,业内人士对此*敏*感*词*的必要性,还不必须有足够的认同。包括王辉在内,多名公关人员为此表示并不知情。
其实,如前文所述,舆情监控和搜索优化,本就是公关公司的一层伪装。在这些状况上,可能还让自己定义为公关,而忽视互联网服务者应持有的*敏*感*词*。
从规定下看,只要没经过部门审批,有偿提供了网络删帖的服务,就早已违法了。根本不必追究帖子的内容或许真正,以及用的是不是正常投诉平台。
何况,只是删除虚假信息,动动手指点投诉就可以了。——如果这是真的,还会有多大市场、多少成本可言?
(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)